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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期你的身份是学生,关系在学校,与单位不是劳动关系,所以不能享受社会保险等福利待遇 但作为公司一员,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工作餐或餐补、交通补...
1、实习医生的工资待遇,可以在实习上,跟医院协商好的,正常情况下,医院有相应的薪资制度和标准的。2、实习:顾名思义,在实践中学习。在经过一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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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跟库您的情况,公司间接降低劳动待遇的行为是不合法的,如果因此离职公司是要支付经济补偿的。
根据《劳动法》第17条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自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不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和第41条中规定的解除合同和裁员。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第4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7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由此可见,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进行降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1、首先提醒以下请区分实习期、见习期和试用期。 2、按劳动法规定,试用期工资,最低标准为岗位工资的80%。 3、实习期和见习期属于教学过程的一部分,不是劳动关系而是教育关系,没有劳动合同。 4、因此实习生和见习生与单位之间事实上形成了民法上的劳务关系。 5、另外根据《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形成或建立劳动关系后,试用、熟练、见习期间,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其所在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其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6、所以毕业生在见习期是有期限的,也是应当有工资收入的,而对于实习期则没有期限和工资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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