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需要看大出血的原因,医院在子宫全切前是否穷尽了其他治疗措施,建议复印住院病历后找医疗纠纷专业。...
要看详细病历分析,诊疗活动非常专业,不是简单描述就可。。()需要对整个诊疗过程分析,涉及临床医学、法医学及过错鉴定,需要高度专业性和技术性分...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准确的说,这个问题不是抚养权问题,而是赡养义务问题。你和你的后母构成继子女关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父母与生父母结婚时,继子女尚未成年或虽已成年,但因种种原因无法独立生活,接受了继父母的抚育。在这种情况下,按照权利义务相一致的原则,继子女对继父母也应当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但如果你有确切证据证明未接受继母的抚养,可以不承担赡养义务。
一、房子现在在谁名下? 二、如果父亲去世时留遗嘱,将房子全部给继母,父亲无权处分你母亲的份额,父亲的遗嘱属于部分无效。如果现在房子全部过户到你继母名下,拆迁方只会与你继母的继承人签定拆迁补偿协议,你们将会与拆迁房无关。你们只能是诉讼父亲处分你的母亲的房产无效。 三、如果此房仍是你父亲名下,母亲的份额你们有权继承。对于父亲的份额要看继承是否是完成。
夫妻离婚对孩子的影响,或多或少会有的。这要根据夫妻二人的感情去确定。如果双方感情已经到了非得的地步,那么就不要因为孩子而感情。同时,当事人必须清楚一点,即使双方离婚,也不能疏于对孩子的管理和与。根据《》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6人已浏览
1,882人已浏览
1,744人已浏览
21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