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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的宅基地和房屋拆迁是分开补偿。“分开补偿”,是指土地补偿和地上附着物补偿的分离。农村宅基地产权归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分配给村民使用,村民...
福利分房后不再享受动迁安置。安置房是针对被拆迁人做出安置的一种房屋,也就是说这是用来安置被拆迁人的。但一般安置的对象是城市居民被拆迁户,也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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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三年内不得从事以该公司有关的工作;这属于竞业禁止的约定,用人单位需为此单独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否则约定无效;2。不得参与年底公司的提成;对于你已经实际工作的时间应当按照比例提成。3。我的劳动关系必须于2008年9月20日才能转走。没有任何理由二、公司在结算工资时,将原来承诺的按可研项目做完脱稿后即算完成改为必须申报提交后才算完成,将我已完成的13个可研项目减到6个,并且将其中一个可研项目的公司所交的所得税算在我的工资扣款中。请问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我是否可以一走了之。此属于用人单位单方面违约,你可以不同意。建议你搜集相关证据(包括用人单位承诺的提成,提成条件等),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
原则上来说,是不享受的: 1、当事人户口迁出原籍的,就不能再享受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待遇,原来的宅基地在一定时限内,也会由集体收回; 2、当事人具体可以咨询户口原籍地的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河北省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为便于说明,以河北省为例,供参考):第十五条农村村民户口迁出本集体经济组织后,其宅基地上房屋损坏不能利用的,应当退出其宅基地,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无偿收回。
1、宅基地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需要以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为根据进行认定。 2、而就你所提的问题,房子是你父亲单位分的,写的也是你母亲的名字,对你来讲,原则上你应当是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的,但是,不知道你们当地政府发布的拆迁安置补偿方案中对福利分房是如何规定的?是以个人为单位还是以家庭为单位?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那么你应当算作已经享受过福利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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