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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设立董事长职务,并限定为一人。所以要设立董事长,是由于董事会为会议形式集体决策的机构,需要有人召集和主持,董事会本身的一些...
1、有限公司监事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有限责任公司设监事会,其成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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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独立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职务。 执行董事的职权,应当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 执行董事肯定是在公司董事会成员之间产生的,根据法律中的规定公司董事会中至少要产生一名成员担任执行董事,而一般执行董事其实也就是公司的总经理,需要具体来经营公司。当然,在遇到一些大事情的事实,只能通过董事会决议决定,而不能由执行董事自己决定。
董事长一般即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即通常人们所说的法人(其实,从法律的角度上来说,法人一般是指某个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权利义务主体,比如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的一些权利义务责任体),因此你所说的法人与董事长不是同一个人,不知是何意思。如果聘用合同明确是该董事长个人聘请该管理人员,且该管理人员的行为与公司没有任何的关系,而且公司也未在聘用合同上盖章,并且法人也未在聘用合同上签字,则公司当然无须为该董事长的行为买单,也不用支付工资给他,因为该管理人员给公司实际上连最基本劳动合同法律关系都未建立.
公司改制有改制方案,遵循改制方案后将遵循有限公司法规操作。股东具有公司的决策权和经营权。 公司应遵循章程经营,对于扩股等重大决策应经过股东会同意。 股份转让应在自愿原则下,并且股东有优先权,因此5万元岗位股分摊程序违法。 公司的决策权在章程上有规定,一般根据出资确定。 建议找到章程,确定董事长有何违反章程的行为,申请法院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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