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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指在政府管理下,以国家为主体,以一定的立法程序,在法定工作时间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劳动者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因各种原...
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是保障劳动者最低工资水平的强制性规定,最低工资不包括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加班费与住房伙食补贴。《最低工资规定》第十二条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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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保障标准的城镇居民,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其次,如何申办最低生活保障金?居民家庭要求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应当向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出具户籍证明、居民身份证,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的应得收入情况证明及居委会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证明。居委会接到申请,对申请人的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核实后,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可发放填写《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审批表》,报衔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复核。上述单位复核后,登记造册,一并报市民政部门审批,未设立居委会的,可直接向街道办事处或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市民政部门通过审查,对符合低保条件的,发给《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月享受低保金额为:143元×家庭成员数—核定的家庭月实际收入。在办理低保工作过程中,社区居委会,街道办事处或镇政府都须遵守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对申请低保和被批准低保的家庭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下岗职工,特困企业职工申办低保的,可向所在企业、单位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件、证明,由所在企业审核、张榜公布后,报市工会。市工会审核后报市民政局审批。
最低工资是指国家以一定的立法程序规定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其所在企业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其中所谓的正常劳动,是劳动者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最低工资规定》第六条规定,确定和调整月最低工资标准,参考当地就业者及其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城镇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员工个人支付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员工平均工资、经济发展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确定和调整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在公布的每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应考虑单位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金和基本医疗保险金因素,同时应适当考虑非全日制工人在工作稳定性、劳动条件和劳动强度、福利等方面与全日制工人的差异。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具体计算方法见附件。第七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行政区域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
城镇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指,主要是以下三类人员:一是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村)民。二是领取失业救济金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能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三是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或最低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收入仍低于保障标准的居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优待的,其抚恤金、定补款不计入家庭收入。申请低保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者其代理人以户主的名义向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困难家庭中丧失劳动能力且单独立户的成年重度残疾人,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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