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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行为中,因为过错导致医疗事故、造成患者医疗损害的,医疗机构一方面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需要承担医疗卫生行业行...
1、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 2、向当地市、区卫生监督拨打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全国统一卫生热线1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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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有好几处投诉地点,如果是在医院,可以在医院的医疗纠纷办公室投诉,也可直接投诉到医院内部的管理部门,也可以直接投诉到县区级卫生局的医政科,医政科的主要职责之一就是调解医疗纠纷。如果投诉的目标是诊所,医务室等小型机构,可以直接投诉到本县或本区的卫生局医政科,也可以去医调委,或司法部门。后两者听了表达后,即使觉得他们的部门不合适,也会指导正确的部门,让卫生局医政科去。另外,医疗科只处理正规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纠纷,小到诊所,大到大医院,即使审查归市卫生局管理,医院地点在该县管辖区的大医院,医疗纠纷仍由该县卫生局医疗科处理。另外,有医师资格、执照的医学人员存在的不规范和违法行为,可以向医政科投诉。对于那些江湖游医,什么证书都没有的骗子,医政科无权直接管理,但是会联系监督所,药监局,公安局等部门,相互协助,相互取证,予以联合打击取缔。对于乱收费,乱标价的行为,应该直接投诉到物价局,这个是物价局的职责。卫生局管理权限。
1、投诉医院应该找当地市、区卫生监督部门,或者拨打卫生部门投诉电话或者拨打卫生热线12320。 目前有三种解决的方式,即:协商解决、行政调解和司法诉讼。 (1)协商解决:与相关医生领导进行协商解决问题,医院都有行风投诉监督电话,打过去投诉相应的人员,可以向医院医保科或者医院领导反映个人情况,与其进行协商维护自身利益,患者与医疗机构发生医疗纠纷。 (2)行政调解:通过媒体反映到相关的卫生局或卫生厅,让他们重视介入调解。 (3)司法诉讼:去法院进行诉讼,由法院组织进行、医疗纠纷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
可以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投诉;可以调解或者提起诉讼。根据《医院投诉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全国医院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院投诉管理的监督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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