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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体户口转个人户口程序是这样的: 1、符合户口迁移的条件,持集体户口本或户口页、身份证到学校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证明。 2、持户籍证明(...
流程如下: 一、办理地址: 新生孩子上户口要在小孩出生一个月内,到父母任何一方的当地派出所的户证部办理。 二、办理材料: 1、婴儿《出生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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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当事人的集体户口卡(等同于家庭户口的户口本),具体的手续,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户口卡,去集体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 2、填写《常住人口(申领身份证)登记表》,并经本人核对确认签字; 3、并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采集人像及指纹信息; 4、缴纳身份证工本费:首次申请领取及换领的20元;补领的40元; 6、领取身份证受理回执后,根据办理进度的提示(原则上来说,60天;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提前30天左右可取,但最晚不应超过90天可取),前往领取即可。《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第七条公民应当自年满十六周岁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户口迁移手续是这样的, 1、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5、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你的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8、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根据户籍管理条例有关成都集体户口孩子落户的规定,父母户口均在单位集体户,婚生婴儿出生登记,新生婴儿应在出生后一个月内到父亲或母亲户口所在地的户口登记机关办理出生入户登记。需提供的材料:小孩的出生医学证明,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结婚证。必须在一个月内随父或随母落户,如果父母是集体户口,还必须取得集体户口的户主同意,不然就是黑户了,你们的孩子只能落集体户口,还得单位同意才行。 1、父或母户口先挂靠亲属家庭户内后,婚生婴儿可随其申报出生登记。需提供材料:父或母本人申请报告、所挂靠亲属户主《户口簿》、挂靠户主作出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书外,办理时,当事双方均需到场,到派出所办理。 2、父或母户口确实无法找到挂靠亲属的,婚生婴儿出生登记可随母或随父落在单位集体户内。但单位必须提供可随时通知到该当事人的书面保证。 3、婴儿出生后一个月内,由婴儿监护人或者户主凭《出生医学证明》、婴儿父母双方结婚证、户口卡、居民身份证、集体(用人单位等)出具的同意申报户口证明(加盖印章)等; 4、向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需要说明的是,在夫妻一方为“家庭户口”的前提下,新生儿首选在该方申报户口); 5、当事人可以事先咨询户口申报地的派出所工作人员,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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