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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二)申请人达到法定结婚年龄而未婚的须提供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未...
夫妻双方需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亲自办理夫妻财产协议公证。需提供的基本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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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办亲属关系应提供的证明材料: (1)申请人、关系人的簿、或等其他身份证明材料; (2)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人事档案记载证明等); (3)公证员认为应提供的其他材料。需要注意的是若申请人、关系人的户口簿等证明材料足以反映其中的亲属关系,则无需再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申请人因故不能亲自办理公证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办理,代理人应提供有效和本人身份证明;申请人已注销户口出境且其原住所地户口簿上无其他资料反映的,还应提供原住所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五)申请的日期;(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夫妻财产公证应提交的资料如下: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件、户口本、结婚证; 2、财产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登记证、股权证等; 3、财产来源证明,如购买合同、生效判决书、继承公证书等; 4、协议书草稿(同时携带电子稿); 5、公证员在个案审查过程中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七条 《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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