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武汉市参加生育保险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符合以下条件可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一)符合国家和省、市计划生育相关规定;(二)男职工所在单位为其连续足...
女性员工辞职,如果员工的社保还挂在原单位,原单位愿意继续为员工继续缴纳生育保险,社保部门会默认员工并没有辞职。如果女性员工辞职而社保没有挂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用人单位为职工连续正常缴纳武汉生育保险满6个月以上并还在持续缴费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一)受理时间:工作日即时办理。(二)需提供的资料:(1)《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4)夫妻双方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3、办理流程:由单位经办人携以上资料到所在辖区社保经办机构生育保险待遇窗口申报登记备案后,职工持社会保障卡及已登记备案的《武汉市生育保险生育就医登记表》到医院就医,医疗费用直接在医院结算。
根据《武汉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女职工的产假假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怀孕未满12周流产的,给予30天产假;怀孕满12周不满28周流产的,给予45天产假;怀孕28周以上引产的,给予98天产假。
怀孕辞职,社保中断,就不能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了。 生育保险待遇由用人单位在职工产后或手术后 18个月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申办时应填报《职工生育待遇申领表》,并提供以下资料: 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核发的生育证明; 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历、出院小结、计划生育手术记录等原始材料; 婴儿出生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对用人单位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将生育保险费用拨付给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并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发给职工。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办理生育保险参保手续的,职工发生的生育保险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生育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 怀孕后辞职的话,没有用人单位,无法报销生育保险。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908人已浏览
294人已浏览
221人已浏览
407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