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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根据《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个人存款属于共同财产。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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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财产公证的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年龄相差比较大且再婚的夫妻,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老夫少妻”。男方在这次婚姻以前往往拥有房产等财产,现在公证约定其中一部分财产归属女方,也以此来显示对于此次婚姻对象的一片真心。另一种是80后、90后夫妻。这类夫妻年纪轻,婚房往往是父母出资购买。比较多的是男方父母出资购买,现在通过婚前财产公证约定该婚房属于男方,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换言之,如果离婚的话,房子,女方是没份的。还有夫妻各自在婚前都买了房,都在按揭,有人约定:双方各自婚前房产,婚后也各自承担按揭,房屋产权分属各自,而不属于共同财产。还有一类,夫妻感情时好时坏,在双方心平气和,尚能沟通的时候把财产进行分割。
婚后财产是公共财产。(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男方买车不算共同财产。因为双方已经离婚,即双方已经解除了婚姻关系,男方离婚后所购买的车辆不属于在双方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劳动经营所得的财产。所以,男方离婚后所购买的车辆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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