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
1、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离婚诉讼中夫妻针对共同债权的争议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双方争夺债权。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信用度高,债权容易实现:或者债权数额大,甚至超出其他共同财产的总价值或有潜在的增值因素。 二是双方均推让债权而争夺其他共同财产。这可能是因为债务人的信用度差或无履行能力;或者有可能实现却因成本太高,有的甚至需要通过诉讼程序追偿;还有的当事人碍于情面,不愿追偿第三人债权而争夺共同财产。针对这些具体情况法院根据个案的不同总有不同的处理方法。比如,如果债权人跟夫妻一方有亲属或者其他关系的,一般判决由有亲属关系的夫妻一方享有债权并支付对方补偿,这样方便于债权的行使。另外,在有“欠条”、“借条”等书面证据的情况下同样出于方便行使的考虑,债权一般也判决债权归借条上的名义债权人享有,当然,上述情况均不可一概而论,法院应当本着便利、效率的原则酌情裁判。一般而言,因为夫要共同债权因为可能涉及第三人,而民事判决本身具有既判力、执行力、确定力,法院在处理夫妻与他人之间的债权时往往十分谨慎。如果草率地判决债权的归属,可能使得作为债务人的第三人失去了对债权抗辩的机会。如果债权人、债务人之间因为债权本身发生争议,同样需要通过诉讼的方式终局解决,而在离婚的诉讼中解决这样的争议显然是不当的。因此,在司法实践中的离婚诉讼,判决分割的往往是能够得到债务人本人认可的债权,对于债权本身有争议的情况,往往告知当事人另诉解决,不会在离婚诉讼中直接处理与案外人的债权债务关系。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用于共同生产生活需要的债务。根据最新法律规定,只有对方签字确认或事后追认的债务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能明确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双方解除婚姻关系时共同偿还。 如果夫妻共同财产能够完全偿还债务,则无需继续下一步分割程序。如果不能完全偿还,夫妻将继续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偿还。具体分割原则,实行意思自治原则,法院尊重双方的债务分割协议,由双方确定责任份额。但约定清偿不得对抗合法债权,无论夫妻双方内部约定如何,夫妻双方都有全部清偿责任,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对共同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全部清偿。
离婚诉状共同债务应当说清楚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还是属于个人所欠下的债务,如果是属于夫妻共同的债务的话,那么就应当由夫妻共同承担。如果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个人债务,要么要求对方个人承担。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62人已浏览
28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