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婚姻无过错方不能起诉第三方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因为《民法典》明确规定婚姻一方因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婚姻法46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提出精神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无过错方是不可以以对方有过错为理由提起损害赔偿的。只有当夫妻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双方离婚才会追究过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对当事人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也是不予支持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离婚时无过错方对过错方是能要求精神赔偿的。法律规定的损害赔偿有:有重婚行为;与他人同居行为;实施家庭暴力行为;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或有其他重大过错行为等。无过错方有权请求过错方对其进行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8人已浏览
122人已浏览
116人已浏览
7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