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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裁定驳回起诉:不符合上述受理自诉案件...
根据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 2、对于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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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诉案件公安机关处理流程如下: 1、由承办人员填写《立案报告表》; 2、制作《立案请示报告》,经本机关或部门负责人审批后,制作《立案决定书》; 3、由负责审批人签名或盖章。
被告处理的案件包括涉嫌侮辱、英镑、暴力干涉婚姻自由、虐待、遗弃等犯罪的案件。刑法规定的告知处理,是指被害人告知案件,被害人自愿不告知,刑法不处理,但由于被害人被迫、威胁不能告知,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也可以告知,由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近亲告知法处罚。
对自诉案,应分别不同情况作下述处理: 1、犯罪事实清楚的,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在案件受理之日起一个月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 2、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说服自诉人撤诉,或者裁定驳回。 3、自述人经两次依法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 4、在审理中,审判人员对证据有疑问,可以宣布休庭,对证据进行核实,核实证据可以采用勘验、检查、扣押、鉴定、查询和冻结等措施。 5、自诉人可以与被告人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进行调解,也可以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但是属于第三条的自述案件不适用调解。 6、自诉案件的被诉人在诉讼过程中,可以对自诉人提起反诉。自诉案件的法定类型主要有三种,但需要注意,在规定的自诉案件范围内,也不是绝对只能由被害人提起刑事自诉。比如,其中的诽谤案、侮辱案,如果实际的犯罪情节,已经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这种情况下还是可以由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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