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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工伤事故,可以及时向当地劳动局进行申报,并由劳动局安排鉴定。...
如果是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委员会提出申请;带上病历资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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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医疗终结后作出工伤认定的,应当在作出工伤认定后三十日内向当地劳动委员会提出申请;带上病历资料等。
1、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需等到伤情稳定后,在此法律没有给出具体期限,伤情稳定后及时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有利于进行赔付。2、实践中,一般要均要求在收到决定书三个月后才能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这种做法没有法律依据。可能是工伤部门考虑到用人单位如果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在三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诉讼因素。
劳动能力鉴定一、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能力鉴定的法规、政策,依法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二、负责开展本市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人员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出的劳动能力鉴定。三、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本市致残程度的劳动能力鉴定,负责对工伤、因病或非因工负伤丧劳的初次鉴定结论不服的再次鉴定。四、受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委托,负责组织工伤康复医学专家对工伤康复对象进行确定,对工伤康复定点机构的服务质量进行评估。五、执行国家和本市制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程序,负责对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业务培训。六、负责本市劳动能力鉴定专家库的管理,规范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的工作规程。七、负责指导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开展劳动能力鉴定工作,协助处理其报送的工伤疑难和有争议案件。对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受理点进行业务指导。对各区(县)劳动能力鉴定机构执行劳动能力鉴定情况进行检查。八、承担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委托的其他日常事务性工作。九、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委托或交办的其他职责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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