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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超过2个月,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赔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投诉,要求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和处罚,同时可以要求人民...
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2个月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若是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之后还未支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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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月依法及时足额地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职责;2、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您可以要求单位予以支付;3、如果您希望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以用人不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要求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数额为解除劳动关系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乘以N(N的确定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经济补偿金,不满6个月算半个月经济补偿金)。
拖欠工资超过2个月的,单位一般不需要进行赔偿,只需要及时支付拖欠的工资即可。 如果是劳动者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单位拖欠工资的行为的,则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单位逾期不支付的,才需要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用人的单位无故拖欠职工工资,劳动者可以举报到劳动行政部门,其会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支付工资,也可要求用人单位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四)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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