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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定非法行医罪是: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 3.擅自从事医疗活动...
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故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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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往往由于非法行医者不具备执业的资格和条件,医疗服务质量差,侵犯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故也就构成了。,非法行医罪如何认定?1、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医疗卫生工作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行为。非法行医,是指无医生执业资格从事诊疗活动,包括在医疗机构中从事诊疗活动和擅自开业从事诊疗活动。有医生执业资格而未取得开业行医的,不属本条所称非法行医。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一般是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对病人伤亡结果存在间接故意的罪过而不是业务过失的罪过。因为,在认识因素上,行为人既对自己缺乏行医技能和控制病情发展的能力是明知的,又对病人在得不到有效及时治疗时会伤残直至死亡是明知的,所以不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意志因素上,对病人的伤残、死亡采取了漠然视之,听之任之的放纵态度。
认识非法行医罪需要从它的四个方面去了解,分别是客体方面、客观方面、主体方面以及主观方面。 客体方面: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客观方面: 1、首先,必须有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擅自从事医疗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 (1)利用巫术、封建迷信行医。 (2)利用气功行医。 (3)利用现代仪器进行非法医疗活动。 (4)非医疗机构超越服务范围进行医疗活动。 (5)具备一定医学知识的人擅自开办诊所,进行医疗活动。 (6)利用非法行医的手段推销产品。 2、其次,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刑法中对非法行医罪所规定的“情节严重”属于定罪情节,而非单纯的量刑情节。 主体方面: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包括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单位不构成该罪。 主观方面:本罪的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但行为人对造成就诊人死亡、身体健康受损的后果,则可能是过失,也可能是间接故意,即其应当预见非法行医行为有可能造成就诊人死亡、伤害的严重后果,因为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或者已经预见到可能发生上述后果而放任危害结果发生。
非法行医定罪方式如下: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司法解释,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非法行医罪的判断方式如下: 1、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度及公众的生命健康安全; 2、客观方面表现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且这种擅自从事医疗活动的行为,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 3、主体是特殊主体,即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 4、主观方面具有行为故意,而不是犯罪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不具备行医资格,仍然从事医疗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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