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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三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
法院开庭的时候,被告拒不到庭有两种处理方式:第一,对于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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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法院依法送达了传票,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法院会缺席审理并依法做出判决; 2、如果是被告下落不明,则法院应当公告送达,然后再依法缺席审理并做出判决; 3、法律依据: 1)《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2)《民事诉讼法》(2012修正)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被告不出庭的后果是,法院将缺席判决,不利于被告权利的行使,很可能导致被告败诉;如果诉讼要求被告出庭,不出庭的后果将被法院拘留。
这是离婚案件中,原告和法官都特别不希望出现的事情,因为太麻烦。离婚案件,本人必须亲自到庭,否则,法官就得等,即便传票有效送达了,开庭时被告没来,也不能开庭,还得再通知,再发传票。二次或者三次有效送达后仍不到庭的,有的法院可以直接缺席审理,有的还要等,再不来,才会进行公告送达。缺席审理的离婚案件,尤其是第一次,通常无法查明客观事实,法院难以靠单方证据直接判决离婚;还要再次起诉。缺席判决离婚的案子,法官只处理婚姻解除和子女抚养问题,因为共同财产无法查实,所以通常不处理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这部分需要另行解决。而这一过程,被告都是有各种主客观理由的,不会因此被认定为故意妨碍诉讼程序,而遭到惩罚。【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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