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的,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继续努力搜集相关证据; 2、如果是在立案审查阶段,检察院会作退侦处理,退侦二次...
1、认定故意杀人罪的证据不足的,如果是在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应当继续努力搜集相关证据; 2、如果是在立案审查阶段,检察院会作退侦处理,退侦二次...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如果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的,人民检察院在两次补充侦查后是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而人民法院则是直接作出无罪判决。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如果故意杀人罪证据不足的,人民检察院在两次补充侦查后是要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的,而人民法院则是直接作出无罪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第两百条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
检察院第一次退回公安机关的侦查案件,是因为证据不足需要补充,而不是建议撤销案件。 如果没有新的证据补充,也应再次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院审查后,认定还是证据不足,就会建议撤销案件或者再次补充侦查。 第二次退回案件后,可以撤销案件。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5人已浏览
296人已浏览
110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