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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赔偿计算: 1.根据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计算 《规定》第二十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
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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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损失赔偿额可按以下方法计算。(一)专利权人因侵权行为受到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由于侵权者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的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在市场上销售,专利权者的专利产品销售量下降,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各专利产品的利润收入积,即专利权者的实际经济损失。(二)以侵权人因侵权行为获得的全部利润作为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是,侵权人从各侵权产品(包括使用他人专利方法生产的产品)获得的利润乘以市场销售总数所得的积分,即侵权人所得的利润。(3)以不低于专利授权使用费的合理金额作为损失赔偿额。针对上述三种计算方法,人民法院能够依据不一样的情况挑选适用。当事人双方协商用其他计算方法计算损失赔偿金额的,只要公平合理,人民法院就可以批准。”。
一、赔偿的计算方式 《专利法》第60条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该条规定了三种专利侵权赔偿的计算方式: 1、被侵权人因侵权受到的损失 2、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收益 3、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21条规定:“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又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即法定赔偿。与商标侵权赔偿相比,专利侵权可以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来计算。高院规定第20条:“人民法院依照专利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侵权人的赔偿责任时,可以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专利被侵权人可以选择第一种或者第二种方式来计算侵权赔偿。在第一、第二种方式不能计算的情况下,可以选择适用第三种计算方式,如果第三种计算方式仍不能适用的话,那么再选择第四种计算方式,四种计算方式是有前后适用顺序的。 二、侵权人因侵权获得的利益 高院规定第20条第三款:“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可以根据该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侵权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一般按照侵权人的营业利润计算,对于完全以侵权为业的侵权人,可以按照销售利润计算。”这里需要注意,在会计制度上营业利润和销售利润的区别。 三、被侵权人因为侵权而受到的损失 高院规定第20条第二款:“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可以根据专利权人的专利产品因侵权所造成销售量减少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计算。权利人销售量减少的总数难以确定的,侵权产品在市场上销售的总数乘以每件专利产品的合理利润所得之积可以视为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四、按照专利许可费的倍数确定 高院规定第21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专利许可使用费的数额、该专利许可的性质、范围、时间等因素,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1至3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参照许可费,专利和商标最大的不同是商标只按许可费来直接计算,而专利带有一定的惩罚性,可以按照三倍以下进行赔偿。在我国,知识产权侵权赔偿一般采取补偿原则,即损失多少赔偿多少,没有惩罚性的赔偿,只有在着作权侵权赔偿中可以按照稿费的2-5倍来计算赔偿额,另外就专利侵权赔偿在适用许可费来计算侵权赔偿时可以带有一些惩罚性。 五、第四种计算方式(法定赔偿)的适用 高院规定第21条:“被侵权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没有专利许可使用费可以参照或者专利许可使用费明显不合理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别、侵权人侵权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一般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有关专利侵权的法定赔偿与商标也比较接近,只是专利规定了最低的法定赔偿数为5000元,一般最高为30万元。 六、关于合理的开支 高院规定第22条:“人民法院根据权利人的请求以及具体案情,可以将权利人因调查、制止侵权所支付的合理费用计算在赔偿数额范围之内。”这个规定和商标相似,但是商标侵权赔偿规定明确指出了律师费用是可以作为合理开支的。在实务操作中,律师也会将律师费和调查取证的费用一起计算到合理的费用中去。 七、连续侵权的赔偿计算问题 高院规定第23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侵权损害赔偿数额应当自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之日起向前推算二年计算。
专利产品侵权可以自行协商,也可以在其他第三方的调解和调解下达成和解协议,解决纠纷;也可以向专利局等相关行政部门举报;也可以向侵权地、被告所在地等相关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赔偿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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