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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经营场所的转让现象,只要持证人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况下,采取买卖、出租、出借等形式将经营场所已转让出去的,直接视为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
店转让了,烟草证应该及时进行变更登记。转让烟草店的,持证人未及时办理注销手续的情况下,采取买卖、出租、出借等形式将经营场所已转让出去的,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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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草证不得随店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法律)第九条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依法转让外,不得转让。《烟草专卖许可在管理办法》(部门行政规则)第41条:任何企业或个人不得涂改、伪造、改造烟草专卖许可证。不得买卖、出租、出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烟草专卖许可证。
烟草制品的销售关节,只有烟草专卖批发公司许可证、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烟草专卖法》第十五条经营烟草制品批发业务的公司,必须经由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准许,获到烟草专卖批发公司许可证,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第十六条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的公司或者个人,由县级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审查准许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已经设立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地方,也能够由县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准许发给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到工商局、烟草专卖局、物业管理公司、居委会等处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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