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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派出所同意落户,可以不用经村里同意。先跟村里交涉,不成功便去做派出所工作,派出所如果不同意你可以去法院提起行政起诉派出所不作为。 2、孩...
户口是不能迁入派出所,派出所是办理户口迁移的机构,并没有集体户口,户口不能迁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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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如果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盼你采纳为最佳答案。
户口迁入落户的派出所:只能在户口迁入(出)地的辖区(户口本首页盖章)的派出所办理,具体地址:当事人可以就近咨询其他业主、当地的村(居)委会工作人员、接收方的户主等明确。一,迁移户口的程序、需要的证件及资料,当事人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社保证明)等证件及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村(居)委出具同意户口迁移的证明; 3,户口接收地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接收户口的证明; 4,带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填写随迁单,领取户口“准迁证”; 5,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开出《户口迁移证》; 6,携带上述资料,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根据工作人员的提示,办理落户手续即可。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只要是70年产权的住宅都可以申请落户。公寓无所谓。,如果开通的话,就可以正常落户了。现在最大的问题是,你需要去派出所查询,看看你所在楼房的户籍是否以及开通。。开通户籍才是最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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