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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工作单位一般没有权利扣押劳动者的工资。单位应当每月按时足额向劳动者发放工资,不能有克扣或者无故拖欠的行为,否则劳动者可以采取申请仲裁、起...
用人单位克扣工资不合理,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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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动法的规定,如果工作失误,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赔偿,但是每个月扣除的工资,不得超过20%的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有工作单位的证人作证,所在单位不得克扣或者变相克扣其工资、奖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据此,在发生如前所述的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以以扣发职工部分工资作为赔偿性手段,但应当按照不高于20%的比例扣发,且发放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规定的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和《》中对劳动报酬的规定都保障了劳动者的工资获得权和使用权。因此,可以依法扣发的部分工资应不高于月工资的20%,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全部扣发是违法的。公司应补齐超额扣发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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