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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盖章确认的病历证明、住院证明及亲属关系证明14、管委会依据相关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和材料。办理流程...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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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查询:四川政务服务网:http://www.sczwfw.gov.cn/app/main办理流程:1。个人申请2。受理审核3。通过审核,办理提取手续:打印《成都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交单位经理或员工本人确认,单位返还单位经理。
办理条件: 职工及其配偶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只能就其中一项住房消费行为选择一套住房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一次; 职工及其配偶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产权住房且租房用于自住 职工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职工租住住房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统一提供的,提取业务可由单位或住房租赁企业代办。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高新区、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的,职工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6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成都天府新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龙泉驿区、双流区、郫县、新津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1.2万元 租住住房位于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每年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9600元。 注意: 每季度可提取一次,每年不超过四次(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00-12:00,13:00-17:00 办理流程: 1.审核相关资料 2.录入提取信息 3.核定提取金额—扫描保存资料 4.科长复核签字 5.财务下账—打印提取凭证--职工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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