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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始执行的个人所得税的超额累进税率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元)税率(%)速算扣除数(元) 1不超过15...
由商场代扣代缴,2011年9月1日起调整后的7级超额累进税率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 税率 速算扣除数(元)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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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后的余额为收入额。稿酬所得的收入额减按百分之七十计算。 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专项扣除,包括居民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支出,具体范围、标准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确定,并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关于这个问题,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3500元/月(2011年9月1日起正式执行)(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个税免征额3500元(工资薪金所得适用) 级数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含税级距)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级距) 税率(%) 速算扣除数 1 不超过1,500元 不超过1455元的 3 0 2 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 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 10 105 3 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 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 20 555 4 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 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 25 1,005 5 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 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 30 2,755 6 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 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 35 5,505 7 超过80,000元的部分 超过57505元的部分 45 13,505
个人所得税中的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工资薪金所得应交的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为执行3%-45%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的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表可以查询《个人所得税法》的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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