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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当根据工商登记文件的记载确定有关当事人的股东资格。除了以下两种情况: 1.当事人对股东资格有明确约定,且其他股东对隐名者的股东资格予以认可的; 2.根据公司章程的签署、实际出资。
股东地位的确定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应该登记在股东名册上,在工商部门办理股东登记。但现行的司法实践,可以存在隐名股东,根据你的说法,建议如下:1、与公司签订协议书,确认你的股东地位,明确你的股份、分配方式、负责事项。2、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当然办理前面两条比较难,但至少要办理第一条,否则,将是为他人做嫁衣裳呢。
确认股东是否出资的形式包括:股东出资证明,有公司财务账册、公司出具出资证明书、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等。公司财务账册、公司出具的出资证明书属于实质性出资证明,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属于法定形式上的出资证明。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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