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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医保卡省内是可以通用的,还可以申请医保异地报销(全省都可以报销)。个人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浙江省各地医保系统实现异地就医结算系统对接,实现全省联网运行,省内的医保是可以通用的,只要通过参保地区申请异地就医,就可以实现医保异地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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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报销用医保卡报销,但是现在是一卡通。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6、出院小结;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医保报销比例: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住院报销用医保卡报销,但是现在是一卡通。医保报销流程如下: 参保人员凭身份证和医生入院安排,先缴纳住院押金住院。出院时,到医院住院收费处办理出院费用结算。然后将住院单据、收费单据、参保的医保卡和身份证,到所属经办医疗机构进行报销。 医保报销办理材料: 1、医保卡; 2、门急诊病历本; 3、处方; 4、费用总清单; 5、出院诊断证明书; 7、住院病历复印件; 8、发票。 医保报销比例: 1、前提条件:起付标准至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部分 2、在职职工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3%、一级医院88%、二级医院86%、三级医院84%, 3、退休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社区卫生院96.5%、一级医院94%、二级医院93%、三级医院92%, 4、其余费用由个人负担。
劳动者养老保险从浙江转到外地的,是可以转移的,具体需要劳动者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1、总的来说,流程为: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2、具体的时间规定:(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和《缴费凭证》。(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3转移的账户金额《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资金转移中,个人账户储存额全部转移。而统筹基金(即单位缴费)实行部分转移,即以本人1998年1月1日后各年度实际缴费工资为基数,按12%的总和转移,参保缴费不足1年的,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转移.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按下列程序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一)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二)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三)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四)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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