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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反本办法第十二条、十三条、十四条、十五条、十六条、十九条规定,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建立并实施生猪屠宰、检验、质量追溯等制度的,由商务主管...
商务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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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猪定点屠宰条例对比。具体如下: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国家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制度;私自屠宰生猪可以直接拨打报警电话,警方会联系相关部门进行处理。未经定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生猪屠宰活动。屠宰的生猪是否存在健康问题,单是私宰生猪的行为就已经触犯刑法,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猪肉或生产、销售有毒、有害的猪肉,则会从重定罪处罚。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未按本办法规定对病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商务主管部门按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对其主要负责人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病害猪检出率连续三个月超过0.5%或低于0.2%的地区,省级商务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主管部门加强对该地区的监督检查。必要时,商务部和财政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地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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