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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文书如何送达?送达日期如何确定?

2023-06-11
人民法院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如果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可以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如果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可以在当事人的住所地以及住所地外的其他地方,也可以通知当事人到法院领取。 送达日期为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如果不是受送达人本人签收的,以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例如:王某和李某的离婚纠纷一案,判决下来后,王某没有时间到法院领取,法院可以将判决书送达王某的律师,以其律师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法条提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第二款、第八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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