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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俩的户口,不可以分开立户。只能立一个户口。 2.《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
原则上夫妻是可以进行分户的,但是必须符合一房一户的原则才可以,只要当事人具有独立的私有房屋产权证或者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就可以分户。否则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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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离婚后,女方可以单独设立一个户口簿。离婚后双方的户口就要分开,也就是每人一个户口本。《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夫妻户口不能分开立户口。只有一个户口。《户口登记条例》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城市、水上和有派出所的城镇应当每户发放一本户口簿。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放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1、可以的,户口可以不分开。离婚后,户口完全可以留在原地的,没有规定需要迁走,也没有规定说再婚后就必须迁走,公民迁移户口完全是自愿选择,任何人或者机构(包括公安和法院)都无权强制迁走户口的。可以带好旧户口本、离婚证去派出所,先更改婚姻状况,再把前妻或者前夫的家庭关系改成“非亲属”,重新打印户口本即可。 2、《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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