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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一定要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法院会裁定驳回申请。是否采取保全措施,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申请人应在...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 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 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 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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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调解书生效后,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对被执行人的财产进行保全,不需要再申请财产保全。 如果虽然生效但尚未到申请执行的期限,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院一定会同意保全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法律文书生效后,进入执行程序前,债权人因对方当事人转移财产等紧急情况,不申请保全将可能导致生效法律文书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债权人在法律文书指定的履行期间届满后五日内不申请执行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是,如果提供相应的担保一般是可以解除的。申请人申请财产保全可以以下列方式提供担保: (一)申请人提供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二)第三人提供信用担保、物的担保或现金担保; (三)专业担保公司提供信用担保。
财产保全因下列原因而解除:1、被申请人提供担保;2、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人在采取保全措施后30日内未起诉的;3、申请人撤回保全申请的。人民法院根据利害关系人或当事人的申请办理财产保全措施的,假如由于申请办理人的失误导致被申请办理人因财产保全而遭受损害,应由申请办理人负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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