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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的规定,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是,根据债务...
债务人行使抵销权的法律规定: (1)如果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的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并且依法可以进行抵销的,则可以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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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来为大家解答一下抵销权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99条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且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债务抵消需要满足三个条件:一是双方必须互负债务。二是两个债务都必须已经到期。三是两个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和品质相同。满足条件的债务希望抵消的,一方可以给对方发送信函,即使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债务,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进行抵销,双方达成一致,签订协议即可。
债务人的抵销权的行使方式是,互负债务的当事人,如果其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相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当事人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不得抵销的,则不能进行抵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权: 1、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2、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债权人与债务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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