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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同居发生在1994年《婚姻登记办法》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结婚以登记为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的属于同居。这里有两种情况: 第一种,如果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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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此时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同居发生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这种情况不属于事实婚姻,属于同居,不存在离婚的问题。无需通过民政部门或者法院解除关系,自行解除即可。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因为没领结婚证,所以你们之间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无需办理离婚手续的,只需自行分开,但是如果对孩子和财产达不成协议,那么是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的,孩子由谁抚养要看你们双方的综合条件看谁的抚养有利于孩子的成长健康以及孩子的年龄。一般2岁以下的孩子由女方进行抚养,2岁以上的要看双方的条件了。至于财产属于一种共有状态,你如果也能证明你有出资那么是可以分割的,但不像婚姻关系那么一律平分的。
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之后开始以夫妻名义同居的,这种情况,在法律上你们还不是夫妻关系(也不是事实婚姻关系),只是同居关系,在法律上就是没有结婚,所以现在自然是没有办法也不需要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现无意继续共同生活的直接分开就可以了。如果就同居期间财产的分割或者子女的抚养问题有争议的,可以就这些问题向法院起诉,同时一并要求解除同居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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