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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于婚前按揭房,男方及银行都具有该房屋所有权,可婚后夫妻两开始共同支付按揭款,形成三角关系。所以按照按揭贷款合同,该房屋的所有权还是归于...
婚前按揭购房,婚后偿还贷款的,离婚时,还贷部分及升值部分属于共同财产,应当分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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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先认定是否是你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签订卖房合同是在登记结婚之前的话可以认定为你的个人财产; 2、增值计算:各地的法院实践区别很大,婚后你个人付的按揭部分如果没有特别的财产约定的话也属于夫妻共同支付,工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范围;比例可以用婚后的按揭部分除以原房价乘以(现估值-原价)一人一半比较合理;
婚前购买属一次性付款的,不属于共同财产,属婚前财产。(包括增值部分,在这块作了诠释)
第一,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双方对该房屋进行了装修,维护管理,导致该房屋升值,那么,按照民法的“添附”理论,该房屋增值部分应当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第二,如果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房地产行情发生变化、地价升值,从而导致该房屋价值增长,那么,按照投资风险效益的原理,其增值部分应属于原夫或妻一方所有。 第三,如果婚前所买房屋在婚后有共同还贷的,夫妻一方对共同还贷部分所对应的房屋增值份额应该享有补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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