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土地登记过程中土地登记纠纷权属争议的解决之道 ■在登记发证过程中发生权属争议的,土地登记部门应当暂缓登记。 ■土地权属争议发生在登记发证后,...
农村地区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纠纷是承包方取得承包经营权后,人民政府应当颁发《承包经营权证书》对承包方取得的承包经营权进行确认。可见土地使用...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是指土地承包方与发包方之间在履行承包合同、承包经营权流转或继承以及侵犯承包经营权等方面发生的民事纠纷。农村土地承包法施行之后,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已有了一套独立的法定程序,土地承包经营法律关系已成为脱离其它土地法律关系的一种新的民事法律关系。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单位与单位之间、个人与个人之间或者单位与个人之间,因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归属不清,各自都没有合法有效的权属证照凭证,而又主张权属所引发的争议。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程序是:首先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申请人民政府处理;对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依法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从《土地承包法》和《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看,土地承包纠纷和土地权属争议的主要区别在于: 1、是土地承包纠纷绝大多数为民事纠纷,体现的是民事法律关系特征,而土地权属争议大部分属于行政争议,更多地表现为行政法律关系; 2、是处理和审理土地承包纠纷案件要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程序和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而处理和审理土地权属争议案件,则应依照土地管理法和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进行; 3、是农村土地承包法对处理土地承包纠纷没有规定行政处理程序,而土地管理法对处理土地权属争议则明确设置了行政处理程序; 4、是按照“解释”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未实际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此种情形可能引发行政争议和行政诉讼,但该司法解释对此种争议未规定行政复议程序,而对土地权属争议案件,《行政复议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则明确规定了行政复议的前置程序。
以与发包方签订的书面承包合同为准。承包合同自成立之日起生效。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第二十一条发包方应当与承包方签订书面承包合同。承包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发包方、承包方的名称,发包方负责人和承包方代表的姓名、住所; (二)承包土地的名称、坐落、面积、质量等级; (三)承包期限和起止日期; (四)承包土地的用途; (五)发包方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互换、转让方式流转,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物权采用登记设立原则。土地承包经营权虽然也是用益物权,而《民法典》明确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自土地承包经营权合同生效时设立。所以说该经营权无需登记生效。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58人已浏览
210人已浏览
828人已浏览
34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