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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时买房,且双方共同出资的,一般为共有房产,分手时归谁,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无法协商,则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判决...
同居期间共购房屋分手后的归属:有协议的,协议优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法院会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判定为按份共有;法院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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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 3.自民政部新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起,没有配偶的男女,未办结婚登记即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按非法同居关系对待。 10.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一般情况下,同居前一方购买的房子,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同居分手时,对该财产不进行分割;同居后一方购买的房子,如果是由一方出资购买的,仍然是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不进行分割;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子,在同居分手时,按一般共同财产处理,如果是按份共有,在分手时会按照出资额,对房产进行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房屋可能由一方占有,并给与对方补偿,具体法官会采取哪种分割方式,需要根据法官的理解为准。
因为男女双方并没有领取结婚证,所以在法律上男女双方并不存在婚姻关系,只是普通的恋爱同居关系,也就是说男女双方不存在离婚的说法。男女双方现在想分开就可以直接分开,想和谁结婚就和谁结婚,法律不会因为男女双方在老家摆过酒席就认定男女双方结婚了。 对于同居期间购买的房子怎么分,第一是看男女双方是否有协议,第二是看房子产权登记情况,第三是看双方的出资额。一般而言有协议的直接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根据男女双方的出资数额来分配。 同居期间自己借的钱自己偿还,是个人债务,除非这笔钱是用于了双方的共同生活,或者是双方一起去借的,此时才需要双方一起偿还。
同居未婚,买房后分开了,那房产如何分配才能一人一半呢:如果有证据证明买房是在同居时共同购买的,又是双方偿还贷款,则为共同财产,解除分居时可以要求依法分割。至于是否在房产证上填写名字,实际上与上面说的证据是同一的作用。也就是说是有证据或者房产证上有名字,只要具备其中一项就可以证明是共同财产,写在什么栏目中并不很重要,重要的是要有共有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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