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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规定,失业保险金是有着规范的发放标准的。失业保险金的发放以当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为准则,主要是用来保障失业人员最根本的生活水平。失...
根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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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业保险发行标准:1、领取期限从第一个月到第十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行标准从880元提高到960元2、领取期限从第十三个月到第二个月,失业保险金月发行标准从840元提高到920元。3、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的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月计发标准由528元提高到576元。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决定的,如果劳动者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是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年限决定的,如果劳动者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失业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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