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二)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
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统筹地区规定标准支付。 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按之前正常上...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工伤期间,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工资,没有误工费与营养费。上述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处理。《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治疗和出院后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或者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休养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工资福利待遇不变,享有加班费之外的工资福利待遇,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通过此点我们能够看出:⑴前提条件是“生活不能自理”。生活自理程度分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具体是哪个级别,是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后)。确认后,按《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标准执行,这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是负责。⑵如果员工要求的陪护费,是指在其住院期间其爱人的,那么,边某此种理解是错误的。为什么因为边某属于工伤,应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注:对于案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确定,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规定计算。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该员工工伤情况,不适用此规定。该员工停工留薪期中护理问题,“由所在单位负责”,可以理解为要么派员护理,要么支付护理费。⑶所在单位负责支付护理费的期间是停工留薪期。公司不负责此后所发生的护理费。公司在此期间支付护理费按什么标准《工伤保险条例》没有明确说明。我们认为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二条所规定的“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是比较适合的,不能以其爱人的误工费来计算。⑷对于实际操作,公司HR应从员工不能自理级别、住院天数、实际护理时间、其爱人单位联系方式、其爱人工资及缴税证明等角度对边某提出的要求、讲述的情况进行审核。需把握的要点即是上面几点讲解。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85人已浏览
135人已浏览
143人已浏览
50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