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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自己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伤残等级要求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劳动合同的话,在一年之内向市级人社部门的工伤保险科申请认定工伤,之后在同一部门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再向单位要求享受工伤待遇,协商不通,提起劳动仲裁。如没有劳动合同,则先要向劳动仲裁委员会要求确认劳动关系,再从申请工伤认定开始进行其他程序。
工伤索赔要立案的。 1、首先要到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这是所有问题的前提,不申请工伤认定,就无法通过工伤获得赔偿,如果单位不申请的话,职工个人就必须在受伤之日起一年内申请;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3、等伤情稳定后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工伤等级,如果体内有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的,需拆除后才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除非医生书面证明体内的钢钉、钢板一类的内固定器材不需要拆除,一直留着体内的情况以外),然后按照伤残等级向用人单位索要伤残赔偿; 4、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做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工伤保险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上述企业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职工有权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事故发生后,职工应先到医院就医,同时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县级劳动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工伤鉴定。工伤鉴定结论出来后,如果伤势不是很严重(如无骨折、缺乏身体器官等),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相关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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