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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向同级检察机关举报; 二、向上一级烟草专买局举报,所反映的问题若属实,烟草内部监督管理成员会做出公正处理,对违规工作人员做出相应的行政处...
1、携带相关资料到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去举报公司,那里会及时处理的。2、劳动监察大队的地址在公司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里。3、您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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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的投诉政府工作人员的常见方式如下: 1、市长热线12345; 2、纪检委热线12388; 3、通过国家纪检委的官方网站投诉; 4、可以向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反映投诉,也可以向该单位的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
可以打12315向工商局举报。违法经营烟草专卖品,包括销售假烟、销售走私烟、无证运输、无证经营、无证生产的,均要承担行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除被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外,情节严重者还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对查获的假冒商标卷烟,按照假冒正品卷烟案件价值(全市统一批发价或国家指导价)的5%给予举报人奖励,每条假冒商标卷烟的举报费最低不低于2元/条。查获的假冒烟(指自制品牌、假冒已淘汰的品牌,或经专卖办案部门、质检部门认定包装不良、不混乱的品牌),按2元/条的标准奖励举报人。 第二条查获的假冒烟机按照下列规定奖励举报人:大中型卷接机组每套奖励6万元;YJ13、YJ14、YJ22、YJ23、3000型嘴棒成型机每台奖励3万元;其他小型烟机根据机器价值每台奖励2000-1万元。 第是对查获的烟叶.烟丝,按实际收购(变卖)价值的15%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查获的劣质烟叶.烟丝(无变卖价值),按每担(50公斤/担)2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四条对被查处的其他烟草违法案件(涉假案件除外),举报人应当按照查获烟草专卖全市统一批发价或国家指导价)的10%奖励举报人。 第五条查获其他用于制售假烟的原辅材料,按每公斤2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第六条举报奖按照本条一至五项规定的标准奖励金额低于本案罚没金10%的,举报人可以按照罚没金的10%奖励,但不得重复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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