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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9级伤残,只有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补助金。《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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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费平均缴费率在职工工资总额的1.0%左右 各统筹地区三类行业的基准费率分别在用人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0.5%左右、1.0%左右、2.0%左右 以下为相关内容: 统筹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和主要经营生产业务等情况,确定各用人单位的行业风险类别 三类行业分为: 1、风险较小行业 2、中等风险行业 3、风险较大行业 基于以上的相关内容,希望你对于长春市工伤保险比例的相关内容有所了解
属于工伤,按工伤标准赔偿。详细标准请看 补偿类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伤残津贴 (退岗后按月发放) (解除劳动关系时由单位发放) 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医疗补助金 因工 伤残 待遇 完全丧失 劳动能力 1级 27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90% 2级 25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85% 3级 23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80% 4级 21个月本人工资 本人工资*75% 大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 5级 18个月本人工资 36个月本人工资 24个月本人工资 16个月本人工资 30个月本人工资 18个月本人工资 部分丧失 劳动能力 7级 13个月本人工资 15个月本人工资 15个月本人工资 8级 11个月本人工资 10个月本人工资 10个月本人工资 9级 9个月本人工资 8个月本人工资 8个月本人工资 10级 7个月本人工资 6个月本人工资 6个月本人工资 工资福利待遇 停工留薪内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单位发放。(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住院伙食补助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期间,由单位按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医疗费 治疗工伤所需的符合工伤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服务设施目录规定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支付 辅助器具费 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所需的符合湖南省规定标准的费用按规定支付 生活护理费 (按月发放) 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全部依赖护理):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50% 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大部分护理依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40% 生活部分不能自理(部分护理依赖):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 因工 死亡 待遇 丧葬补助金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供养亲属抚恤金 配偶:工亡职工本人工资*40% 其他供养亲属:工亡职工本人工资*30% 孤寡老人或孤儿: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工亡职工本人工资*10% 供养亲属抚恤金之和不高于工亡职工生前本人工资。 说明: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自2011年1月1日施行,施行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依照本决定的规定执行。 地址:长沙市晚报大道时速风标大厦501-503室 资深专业律师、工伤事故处理专家,承办了大量的疑难、复杂工伤事故案件,当事人都得到了充分的赔偿。
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征收住宅房屋,按照每户300元的标准给予被征收人搬迁补偿;(二)征收非住宅房屋,应当根据设备拆装、运输所发生的费用给予搬迁补偿。对无法恢复使用的设备,应当按照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金额,可以协商确定,也可以委托评估机构评估确定;(三)被征收房屋内的电话、有线电视、燃气、互联网等配套设施、设备的迁移费,按照相关规定,给予被征收人补偿。因征收住宅房屋造成临时安置的补偿按照下列规定执行:(一)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临时安置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一次性发放3个月,每月每平方米10元;(二)被征收人选择产权调换的,在过渡期限内,临时安置补偿按照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每6个月向被征收人发放一次(每6个月的第一个月发放,不足半个月的按照半个月计算,超过半个月的按照1个月计算)。过渡期限在18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10元;过渡期限在19个月以上24个月以下的,每月每平方米11元;过渡期限在25个月以上的,每月每平方米12元;(三)因房屋征收部门的责任,超过过渡期限的,自逾期之日起增发临时安置补偿。逾期1-3个月的,每月增发50%;逾期4个月以上的,每月增发100%。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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