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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管资格:从事证券类的私募基金必须至少有2名高管具有基金从业资格,其中法定代表人,总经理,风控负责人一定要基金从业资格。 2,经营范围:...
私募基金有3种形式:1有限合伙制;2公司制;3信托制。 公司制的缺点是要交25%的企业所得税,5%——35%的个人所得税。基本上没有哪个傻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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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第七十六条,个人成立私募公司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 (二)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三)股份发行和筹备符合法律规定; (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通过募集方式设立的创立大会; (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 (6)有公司住所。
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管理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符合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章程; 2、注册资本不低于一亿元人民币,且必须为实缴货币资本; 3、主要股东应当具有经营金融业务或者管理金融机构的良好业绩、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社会信誉,资产规模达到国务院规定的标准,最近三年没有违法记录; 4、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5、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备相应的任职条件; 6、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7、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风险控制制度;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和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
私募基金设立条件流程如下: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章程;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达到法定人数;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管理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设立私募基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管理型企业:《一》公司制管理型企业“”作为行政区划允许在商号与行业用语之间使用。合伙型企业“北京”作为行政区划必须放在商号和行业用语前面。《二》管理型企业名称核定为: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北京**投资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三》注册资本(出资数额)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为货币形式出资,设立时实收资本(实际缴付的出资额)不低于3000万元;《四》单个投资者的投资数额不低于100万元(中的普通合伙人不在本限制条款内)《五》至少3名高管具备投基金管理运作经验或相关业务经验。《六》管理型企业的经营范围核定为: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管理型企业均可申请从事上述经营范围以外的其他经营项目,但不得从事下列业务: 1、发放贷款; 2、公开交易证券类投资或金融衍生品交易; 3、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4、对除被投资企业以外的企业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第十二条基金管理人由依法设立的公司或者担任。公开募集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公司或者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按照规定核准的其他机构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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