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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负责施工质量。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施工,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得偷工减料。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设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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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不是质量监督局。 工程质量监督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统称监督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责任的行为,以及对工程实体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 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是指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工程实体质量和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质量检测等单位的工程质量行为实施监督的职能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二条,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建筑工程安全标准的要求,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有关建筑工程安全的国家标准不能适应确保建筑安全的要求时,应当及时修订。
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由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依照《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按以下标准予以罚款:(一)擅自施工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以上1.5%以下的罚款;(二)擅自施工时间超过3个月及以上的,处工程合同价款1.5%以上2%以下的罚款。
铁道部负责全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铁道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法委托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以下称铁路监督机构)具体实施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铁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是指铁道部及其委托的铁路监督机构,对铁路建设各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的质量行为及工程实体质量和现场施工安全进行监督检查、维护公众利益的行政执法行为,属于履行政府的监督管理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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