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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撤回仲裁申请是指仲裁委员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仲裁申请后,在仲裁庭作出仲裁裁决之前,仲裁申请人撤回自己的仲裁申请,不再请求仲裁庭对该争议案件...
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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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权是指"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同时规定:"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和"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不能仲裁。仲裁机构不同于司法机构。仲裁机构是民间组织,以当事人的授权为依据解决纠纷;而司法机构是以国家法律赋予它的审判权为根据解决纠纷的。
1,撤销仲裁裁决应当向做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中级法院提出。 2,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应当在收到裁决书六个月内提出。 3,《仲裁法》规定: 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一)没有仲裁协议的; (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 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 第五十九条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根据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五)项、第十四条(五)项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应当按仲裁裁决每件缴纳申请费400元。撤销仲裁裁决的申请被驳回,人民法院审批工作已经完成,不予退还申请费。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条当事人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下列事项,应当交纳申请费:(一)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仲裁机构依法作出的裁决和调解书,公证机构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二)申请保全措施;(三)申请支付令;(四)申请公示催告;(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六)申请破产;(七)申请海事强制令、共同海损理算、设立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基金、海事债权登记、船舶优先权催告;(八)申请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第十四条申请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五)申请撤销仲裁裁决或者认定仲裁协议效力的,每件交纳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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