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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对医疗事故赔偿项目和标准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中规定医疗事故赔偿,...
1、丧葬费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死亡赔偿金 (1)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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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用赔偿金额=已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含原发病医疗费用) 预期医疗费用。2、工作损失赔偿金额=工作损失时间×收入标准(患者因工作损失减少的固定收入)。3、住院食品补贴=住院时间×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食品补贴标准。4、护送费用赔偿金额=护送天数×护送人数×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
医疗事故导致死亡的赔偿标准 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三、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四、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五、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六、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七、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八、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九、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十、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十一、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造成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造成患者残疾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并且,第五十一条还规定了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致人死亡的赔偿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需要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5)丧葬费:根据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六)被抚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人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抚养且无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户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于16岁以下的,扶养至16岁。年满16周岁但没有劳动能力的抚养20年;但60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岁以上不超过5年。(七)交通费用:根据患者实际必要的交通费用计算,凭证支付。(八)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证支付。(九)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患者死亡的,赔偿年限最长不超过6年;患者残疾的,最长赔偿期限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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