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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第253条规定执行法律文书指定的给付金钱义务,这一债务数额因法律文书的指定而具体确定。给付金钱义务的数额,就是迟延履行利息基数...
延迟履行金的法律规定,在执行名义确定的支付目标物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定金额时,应用金钱支付义务的延迟履行金的执行名义确定的被执行人必须在一定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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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迟履行金的种类:在我国目前的强制执行规范中,根据被执行人延迟履行行行为指向的对象,可以将延迟履行金分为1、金钱支付义务的延迟履行金。此类迟延履行金仅当执行名义所确定的给付标的物为以货币形式表现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时才得以适用。2、非金钱支付义务的延迟履行金。这种延迟履行金指向的义务内容是,实行名义确定的被执行人必须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支付金钱义务以外的义务,如交货、票据、搬迁住宅、退出土地、完成一定行为等。
根据相关规定,将违约金定位每延期一日向买方支付买卖总价格的万分之五的违约金。但是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如果违约金是双方自己通过协商定好了的,可以不是百分之五;经过调查显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经过法院途径应予适当的减少。所以严格来说,延期交房违约金是没有一个固定标准的。 买卖关系角度来说,买方取得房屋的对价是支付了约定的购房款,也即买方可以取得租金利益的前提是买方为履行合同而支付了购房款。因此,如果将“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理解为净利益的话,买方在卖方延期交房的情况下损失的可得利益就是租金利益扣除购房成本,包括分摊的购房款及利息损失。可见,所谓买方购买房屋所占用或借贷资金在延期交房期间的利息损失是包含在租金利益损失中的。 至于对过高的开发商延期交房违约金应当调整到什么程度,法律并无明文规定,从而留给了法官或仲裁员自由裁量的余地。如前所述,实践中有将过高的延期交房违约金调整为按贷款利息的,也有调整为每日万分之三的。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解释(二)》(草案)关于以超过实际损失30%作为“过分高于”的标准,则每日万分之三仍有过高之嫌。
起诉房屋延期交付违约金的过程是: 1、当事人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应当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并根据被告人数提出复印件; 3、符合法定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违约金由违约方按违约情况和当事人约定的金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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