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保险标志的,公安交管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保险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可以处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
保监会有关负责人强调,投保该险种的车辆须将保险标志贴在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没有前挡风玻璃的投保车辆,如摩托车、拖拉机等,应使用便携型保险标志...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交通法中规定的汽车没贴交强险标志的处罚是没贴不能上路,查到会罚款扣分。 根据2013年出台的新交规规定:没有贴交强险标志的,交管部门将依法扣除车辆并罚款。即使车辆投保交强险了,但没有把标志贴在规定位置,也要被处以200元罚款并扣除1分。
未粘贴保险标志,处罚分两种情况: 一、经核实车辆已经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对其未放置强制保险标志的违法行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条第1款、《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3条第2款规定,处50元罚款,记1分。 二、经核实车辆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7条、第98条第1款,将强制车辆所有人按规定投保并处两倍保费的罚款。由于各类车型的保费不同,因此罚款额度也不同,罚款将纳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汽车交强险免赔的情形为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52人已浏览
242人已浏览
188人已浏览
2,09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