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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同时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另一方当事人在同时履行的时间不能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履行的,有权保留自己的给付义务,这种保留给...
1、顺序履行抗辩权的意思是当事人互负债务,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先履行一方未履行之前,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请求;另外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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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2、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它方未做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一时的抗辩权。
1、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力。 2、同时履行抗辩权又称不履行抗辩权或履行合同的抗辩权,它是指双务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它方未做出对待给付之前,有权拒绝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3、同时履行抗辩权,在性质上属于延期的抗辩权或一时的抗辩权。
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是指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合同当事人一方对抗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请求权,暂时拒绝履行其债务的权利。 (一)同时履行抗辩权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双方互负义务)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 (二)先履行抗辩权 先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履行请求的权利。 (三)不安抗辩权 不安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不能或可能不能履行义务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或提供担保之前,可以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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