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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让上,无记名股票在转让时出股东的姓名没有在股票和股东名册上登记,所以,转让十分简便,无须办理过户手续,只需将股票交付受让人即可生效;而记...
上市公司发行无记名股票的程序: 1、正式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申请发行股票,审批预选资格; 2、被选定的股票公开发行公司应当向直属证券管理部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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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转让上,无记名股票在转让时出股东的姓名没有在股票和股东名册上登记,所以,转让十分简便,无须办理过户手续,只需将股票交付受让人即可生效;而记名股票的转让则要办理过户手续。
股票是股份公司发行的所有权证明书,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股东作为持股证明书,获得股息和红利的证明书。股东可以根据不同的股票类型持有记名股票、不记名股票、优先股、后配股等。
按照股东权利的不同,股票可分为普通股和优先股。 1、普通股股票持有者按其所持有股份比例享有以下基本权利: (1)参与公司经营的表决权。普通股股东一般有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有表决权和选举权、被选举权,可以间接地参与公司的经营。 (2)参与股息红利的分配权。普通股的股利收益没有上下限,视公司经营状况好坏、利润大小而定,公司税后利润在按一定的比例提取了公积金并支付优先股股息后,再按股份比例分配给普通股股东。但如果公司亏损,则得不到股息。 (3)优先认购新股的权利。当公司资产增值,增发新股时,普通股股东有按其原有持股比例认购新股的优先权。 (4)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权利。 (5)公司破产后依法分配剩余财产的权利。不过这种权利要等债权人和优先股股东权利满足后才轮到普通股。 2、优先股的优先权有以下四点: (1)在分配公司利润时可先于普通股且以约定的比率进行分配。 (2)当股份有限公司因解散、破产等原因进行清算时,优先股股东可先于普通股股东分取公司的剩余资产。 (3)优先股股东一般不享有公司经营参与权,即优先股股票不包含表决权,优先股股东无权过问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在涉及到优先股股票所保障的股东权益时,优先股股东可发表意见并享有相应的表决权。 (4)优先股股票可由公司赎回。由于股份有限公司需向优先股股东支付固定的股息,优先股股票实际上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举债集资的形式,但优先股股票又不同于公司债券和银行贷款,这是因为优先股股东分取收益和公司资产的权利只能在公司满足了债权人的要求之后才能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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