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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对刑罚的种类进行了细分,所以依据刑法三十二条: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的种类, 1、管制; 2、拘役; 3、有期徒刑; 4、无期徒刑;...
缓刑期间可以不坐牢嘛。判处有期徒刑的缓期执行,在规定的缓期执行期间对社会没有新的危害的,缓期执行期间后不再执行原判处的有期徒刑。 但是,在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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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啊缓期两年是指当事人在两年缓刑期间(考验期)如果遵守一定的条件,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的一项制度。值得注意的是,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是不再执行而非直接减刑,无期徒刑缓刑两年内无重大过错一般会改判有期徒刑二十年如果此时表现良好经过人民法院审查即可减刑但仍不可少于原定刑法的一半。
简单的说,就是在判决后的二年内不再犯罪,原来判决的那二年徒刑就不去坐牢了。如果在这二年的考验期内再犯罪,就会和新罪一块合并处罚。案件是依法判决的,并不钱不钱的事情。相关法律规定:1、缓刑称暂缓量刑,也称为缓量刑,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予以量刑,由特定的考察机构在一定的考验期限内对罪犯进行考察,并根据罪犯在考验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刑罚的一种制度。2、《刑法》第七十二条【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七十三条【考验期限】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所谓的缓刑,就是说某人目前犯下罪后或者过错,暂时定罪了,只不过因为还是先留待观察暂时不执行法院所处的刑罚,那么如何才算是暂定而不判处呢?就是受罚人的确有悔改的意思,法官暂时认为受罚人不具备对社会的危害性,所以裁判处缓刑。 刑法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认为适用缓刑确实不在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缓刑是有条件不执行刑罚的制度,它的特点是,在判刑的同时宣告暂不执行,但在一定条件下,保持执行的可能性,所以,又叫做附条件的不执行原判刑罚。 但缓刑期间必须受当地公安和居委会监督,并定时到指定地点登记报道,如有需要离开监督范围的,则必须说明去向,离开时间等。 适用缓刑必须符合两个条件: 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这说明,罪行比较轻微。判处重型的罪犯,不能缓刑。 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举个例子: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就是判处有期徒刑3年,但是不必坐牢,同时设定4年考验期限,如果在4年内表现良好,则不用再执行坐牢3年的刑罚,如果4年内表现不好,则按照原判执行有期徒刑3年的决定,也就是坐牢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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