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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所说的应该是故意伤害(致人轻微伤),根据《治安处罚法》43条规定,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
1、一般在未立案的情况下是给你们做调解处理. 2、调解不成的,根据实际情况对嫌疑人作出行政罚款或拘留. 严重的,也可拘留并处罚款. 3、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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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情节轻微的,派出所可以调解处理,调解成功的,派出所不会再处理,调解不成的,依法罚款、拘留,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轻微伤:指损伤程度明显轻微,不足以造成人身健康明显伤害,也不会遗留器官功能障碍的损伤。轻微伤不构成刑事案件,没有刑事责任、只有行政责任(治安处罚)和民事赔偿责任。一般轻微伤可以由公安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后不再处罚;若调解不成可处罚款或15天以下行政拘留。拘留或罚款:(1)给予双方治安处罚,应由县级公安局决定,不是你“提出”不提出的问题。(2)拘留是五日以上十日以下,如果你是残疾人或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拘留可以是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3)罚款可以是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严重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4)可以既拘留、又罚款,即并罚。依据是:《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
首先,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对你做伤情鉴定,一旦鉴定为轻伤以上(包括轻伤),依法就应当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如果派出所不积极履行职责,你可以向公安机关以及检察机关投诉。公安机关立案后,你可以提出附带民赔偿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其次,你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同时提出附带民赔偿诉讼,要求对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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